第二十二章 校园异事(上)
经边一番商议,两人决定由万里留下照顾包大同,小夏则正常上班。一来,白天酒吧里没人,万里不放心让小夏守着人事不知的包大同;二来,现在大学放假,预约的病人也不多,万里的时间比较自由,相反小夏刚销了病假,又接了新案子,所以是比较忙的。
“那我走了啊。”小夏梳洗完毕后对万里说,“中午我帮你订餐,你就不要出去了。”
“放心,我绝不离开一步。”万里瞄了小夏一眼,见她最近清瘦了些,又剪了短发,此刻身着一件白色的简单裙装,看来分外清新可爱,心中蓦地涌出一缕柔情。
他的工作是读懂人的心,并且理智地选择正确的方向,可是他的心却没有一个人能读懂,包括他自己在内。就像他明知道小夏爱的是阮瞻,也曾经‘聪明的’期望时间会解决这一切纷繁的感情牵扯,可他却仍然控制不住心的陷落!或者他太自信于自己的控制力了,以为会和她保持着隔绝于爱情外的感情,可是当这感情在不知不觉中变质时,她却已经不在他身边了。
人往往就是这样,千万不要过于相信某种力量,因为力量是这世界上最变化多端的东西,只要一个小小的意外,就会变得无法掌控,甚至成为你的敌人!
你深深爱着的人,却深深地爱着别人,你又有什么法子?每一个人都是别人的债!
他曾经嘲笑过这句话有多么酸,可此刻这感觉却涨满他的胸臆,让他的心皱成一团,无法舒畅。
“你也小心。”他微笑着,眼神轻浅温柔的在小夏身上流连,好像稍一热烈,她就会被融化似的,但一转眼却忽然看到她左手腕上有一道已经愈合的深深伤口,他吓了一跳,连忙拉着她的手,“这是什么时候弄的?”
小夏试图把手抽回来,但没有成功,于是故意责怪他道,“你可真是,不会装作看不到嘛,害我受伤又丢脸。哎呀,这是我学习用血咒时弄的,不是说符咒上加上施术人的血会力量加倍吗?不然以我这样的肉体凡胎,哪有能力打出小火球啊。”
原来这是她施展五行禁法时自己割出的血,怪不得她好像突然功力加深似的,她一向怕疼,可是关键时刻却那么勇敢,让他怎么能不动心呢!
“我藏了一早上了,结果还是被你发现。”小夏粗心地没有发现万里的异样,“你那是什么表情,看来好心疼哦。”她开了句玩笑,可一看到包大同像个雕塑一样躺着不动,又蹙起了秀气的细眉,话峰一转,“我真怕他会――”
“他不会!”万里打断她,“别想美事了,他就是一只打不死的蟑螂,会一直烦死人为止。相信我,有一句千古不破的名言:好人不长寿,祸害活千年。他啊,你我都死了,他还要活上好久呢!”
虽然知道万里是安慰他,可小夏还是感觉轻松了些,又唠叨着嘱咐了几句,然后带着程度减轻的忧虑上班去了。
这一天,她分外忙碌,除了要重新做昨天毁在电脑里的工作,还要找朋友帮她恢复硬盘数据。因为忙碌,所以时间仿佛过得很快,她并没有觉得太过煎熬,就又回到了包大同的床边。
“楼下怎么样?”万里果然寸步不离包大同。
“那两个小子很不错,老板不在,自己也会开店、应酬客人。”小夏小心翼翼地摸摸包大同的额头,但手指还是不小心触到了包大同额头上的符咒,那上面传来的热力吓得她立即收手。
“怎么了?”万里问。
小夏摇摇头,再度伸手过去,分别抚摸了一下包大同额头上干净的皮肤和印上了红色符咒的皮肤,接着又去摸他赤祼的胸肌和胸前的符咒。
“色女,借机揩油啊,找个卖相好点的嘛!”万里不知道小夏要干什么,但却想让她放松些。
“你注意没有?”小夏看着万里,“他身上的皮肤很凉很凉,可是这些符咒却很烫手,好像身上所有的热力都被吸到符咒上似的。”
“是吗?”万里有些意外,他这一天都守着包大同,眼睛都不眨一下,生恐他有什么意外,却没测试过他的体温,此刻摸了一下,感觉确实不太正常。
“不会有事吗?”小夏问。
“应该是法术造成的。我想我们只要保持这种状态,不让邪物再靠近他,等阿瞻回来一定会有办法。”
小夏想想了,觉得万里说得对,“你去休息一会儿吧,我来守着他。”
“还是你去歇一会儿吧,我守着他就等于休息了。”万里笑笑,“这一整天,我躺在沙发上,他躺在床上;我静静地读书、想事情,他还是躺在床上。自从认识他那天开始,他很少这么不聒噪的。”
他的语气有种烦恼后的轻松,又有些友情成分在其中,不禁让小夏想起,万里这么好的一个人,为什么就是和包大同合不来?他们每天不停地斗嘴,一定有原因的。
“这样吧。我今天效率高,没有带工作回家,所以我先去洗澡换衣服,再给咱们弄点好吃的。”
“然后呢?你要干什么,怎么听起来好像你有什么好奇心要满足?”
小夏笑了,“心理医生真是善解人意。”她没什么诚意地夸奖,“我想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包大同?”
“谁说我讨厌包大同?”
“我自己长眼睛了。”
“我不讨厌他。”
“少来!你不能否认,你一直看他不顺眼,想让他快点离开你的生活圈子。”
“没错。可是――我真的不讨厌他。”
“不相信!告诉我,我想知道,而且我也有权知道。做为你们的伙伴,我不能因为你们未知的不和而影响情绪和判断――”
“岳大律师,不用事事讲权利义务吧?”万里无可奈何地打断小夏的话,“就说你很八卦不就得了。”
“好吧,我很八卦。所以,讲给我听!”
“真的想知道?”
“真的真的!”
“那好吧。”万里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,“反正他这样睡着,总守着他也无聊,就告诉你吧。可是不许外传啊,否则杀你灭口。”
“我发誓。”
“很好。”万里正经的点点头,“我真的真的不讨厌他,我只是――只是迁怒他罢了。”
小夏听他说话支支吾吾的,本想催促,但见他神色变了,有些忧伤和迷茫,仿佛陷入回忆中,连忙住口。
“迁怒是人的基本补偿心理,我保护不了我所爱的人,所以潜意识里要找个替罪羊罢了。”万里苦笑了一下,“说来包大同还真倒霉呢,在最不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出现了,我记得我和你说过,我和阿瞻共过两次半事件吗?我要说的就是那半次,只不过包大同也在这半个故事中。唉,不是说有好吃的吗?先吃,然后给你讲!”
这一切都是因为娜娜。
现在想来,我对娜娜的感情虽然并不成熟,可我却是爱过她的,她是我真正的初恋。
从那次的山林旅行后,娜娜离开了阿瞻,做了我的女朋友。对这件事,我对阿瞻是有些歉疚的,而阿瞻虽然并不爱娜娜,可是男性自尊有些受伤害。你知道他平时待人冷冰冰的,因而好多幸灾乐祸的人在背后说了很多难听的话。
那之后,我们在动手大打了一架后言归于好,感情并没有受到影响,可毕竟因为娜娜夹在我们之间,弄得阿瞻很尴尬,所以有一段日子我们不常在一起,阿瞻也变得更加孤僻。
而我和娜娜相处得很好,两个人甚至还说一毕业就结婚。我的前妻也是我们的同学,她后来之所以和我离婚就是因为我忘不了娜娜。其实她不明白,我不是忘不娜娜,我是忘不了那段青春岁月,忘不了自己没能救得了她!
在大学毕业前最后的一个学期,大家忙着找工作,忙着度过最后的大学时光,而做为校园剧社,当然要排几出话剧来自娱自乐一番。
娜娜是话剧社的主力,所以那阵子她非常忙,几乎每晚都跑到小礼堂去排练,她雄心勃勃地说,要在毕业前演一场不亚于专业表演类学生水平的戏剧。
那些日子我也很忙,可是还每天坚持接送她去小礼堂,因为小礼堂地处校园内最偏僻的地方,从教学主楼过去,要绕过一个小树林,还有一个小湖、再走过一座小桥才到。
要命的是,那个小湖几个月来出了很多事,淹死了很多人。
第一个是一位教师的孩子,那个湖边没有护栏什么的保护措施,每当下雨过后,湖沿边上就比较滑,学校三令五申说不让同学太靠近湖,可是这个教师的小孩很调皮,趁他的妈妈不备就跑到湖边去玩,结果一下子就掉到湖里了,三天后尸体才漂上来。当时他的衣服还整齐地穿着,人肿胀得好像要裂开似的。因为没人看到他是怎么掉下去的,所以他的死法只能依据法医的推测,说他是在湖边玩时失足落水,大头朝扎到了淤泥中窒息而死。
可是如果扎到淤泥里死去,那应该在湖边才对,但发现他时,却有同学看到他是从湖中心漂起来的。这两位目击的女同学先是看到有两条腿从湖面上直直地伸出来,双腿还贴得死紧。她们两个都近视,开始还以为是湖里打了什么木桩,走近一看才看到是两条人腿,而在她们出现在湖边的时候,那两条腿又向上猛地窜出水面一段,露出了腰际的红色运动衣下摆,然后好像有什么推动一样,直接用很快的速度就向岸边漂了过来。
这两位女生中当场就昏倒了一位,剩下的那个女生拼命叫喊着去找人。人们这才发现了这个三天前失踪的小孩,没人想到这位昏倒的女生是第二位遇难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