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风衣男子名叫沈剑宇,家住东海市,在东海是数一数二的豪门,家世绝不亚于金陵夏家。
沈剑宇十八岁时出国,在家人的资助下,在米国留学五年,学成后又在米国进行创业,现在经营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公司,公司资产折算成华夏币大概有十个亿左右,也算是个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了。
这五年的海外历练,养就了沈剑宇的一身傲气,他自诩为天之骄子,处处觉得高人一等,这次回归国内,对于华夏的国民甚至都有些看不起了。
沈剑宇这次回国,主要原因是公司最近业绩极不景气,想考察一下国内的投资环境,看看有什么生意可做,而最主要的目的,还是因为有亲戚替自己介绍了一个对象,让自己一定要回国见上一面。
如果那亲戚替自己介绍的是其他女子,以沈剑宇的眼界和傲气,他或许连甩都甩,不过当听说那女子是华夏乐坛天后、容貌身材都冠绝当世的夏清歌时,他立即就怦然心动了,第二天就搭乘飞机返回了国内,然后急不可耐的向那位亲戚提出了要和夏清歌见面的请求。
以夏清歌在华夏的超强人气,要是能抱得美人归,那就等于找来了一个“吸金器”或者“聚宝盆”,这对沈剑宇的来说,无疑有着巨大的诱惑,所以他决定从今天第一次见面开始,就施展出全身解数。对夏清歌发起爱情攻势。
在此之前。沈剑宇已经拿到了一份关于夏清歌的详细资料,对她的为人处事以及性格爱好等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,他知道夏清歌家教很严,之前也没有谈过任何的男友,因此别看她出道已久,在华夏乐坛混的风生水起,但在爱情上还是一片空白。
按照沈剑宇的猜测,现在的夏清歌尽管已经二十出头了,但极有可能还是完璧之身,还没被任何男人的碰过。想到这个,沈剑宇就觉得兴奋不已,男人的某个部分居然很可耻的有了一点点反应。
看到夏清歌从车上下来,他深深吸了口气。强行把心里生出的那一缕邪恶念头压制下去,然后站起身来,拿过桌上的一束鲜花,就想出去迎接夏清歌。
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,却让沈剑宇呆愕不已,他看到夏清歌下车之后,一名比自己还要英俊潇洒、蓄着两撇胡须的青年男子跟着从车里钻了出来,等那青年男子下车后,夏清歌立即就挽住了他的手臂,两人有说有笑、神态亲昵的一起向咖啡厅门口走来。
“那个男人是谁?可恶!”沈剑宇看着两人手挽手肩并肩、情郎妾意的模样。顿时觉得热血上涌,有种被侮辱的感觉,他气愤之下,正要把手里的那束鲜花狠狠砸到面前的桌上,转念想了想,终于还是忍住。
“那个男人一定不是她的男友……一定不是……”沈剑宇心里大叫着自我安慰,看到夏清歌和她身边的男子推开咖啡门进来,他又长吸了口气,压制住心头的妒忌之火,换上了一副笑脸。拿起鲜花,向着夏清歌迎去。
“你就是夏小姐吧?鄙人沈剑宇。初次见面,请多关照。”
沈剑宇走到夏清歌面前站定,把手里的那束鲜花递了出去,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。说话的声音柔和的仿佛三月春风,一副风流儒雅的好男人模样。
夏清歌还没反应。薛天衣已经代替她把那束鲜花接了过去。
“请问这位是……”沈剑宇摸不清薛天衣的身份,也不好发火,淡淡扫了他一眼,问道。
“我叫薛天衣,清歌的表哥……兼保镖!”薛天衣脸上一副傲然之色,看向沈剑宇的目光里充满了不屑,大大咧咧的道:“你就是那个‘海龟’沈剑宇?我听我夏叔和林姨提起过你……嗯,长的人模狗样的,看起来还凑和……不过比起英俊潇洒的我,还差了很多……”
夏清歌见沈剑宇满脸涨红,显然被薛天衣的话给激怒了,忍住了心里笑意,白了薛天衣一眼,道:“表哥,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?太没礼貌了!沈剑宇,我表哥就是这样的人,心直口快,直爽性子,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,你别在意啊!”
沈剑宇从小到大,一直就是清高自傲的性子,听了薛天衣嘲讽的话后,立即就想反击几句,不过又听夏清温声软语的这么一劝,也不好再发脾气了,表现出一副涵养极好的样子,挥了挥手,淡淡一笑道:“没事,我就喜欢直爽的人……呵呵……”
他说话的同时,心里也长舒了口气,暗道:“原来他们是表兄妹的关系,难怪在大街上敢这么毫无顾忌的手挽手走在一起,害得我差点没因此得罪夏清歌……夏清歌这样的大牌明星,她的经纪人、保镖什么的,找自己的亲戚省心又划算,这再正常不过。嗯,以后遇事一定要冷静,不能冲动……冲动是魔鬼啊!”
他心中释然,刚才兴起的那一点忌意和不快顿时烟消云散,对夏清歌和薛天衣都格外亲热起来,转身向着咖啡厅里的座位一指,道:“咱们先过去坐一会儿,喝杯咖啡、聊聊天,然后我请你们去吃饭!”
夏清歌和薛天衣互视一眼,然后一起走过去坐下。
沈剑宇看着薛天衣的背影,脸色很不好看,怎么想都觉得别扭——他娘的,老子邀夏清歌在这里见面是谈情说爱的,你小子跟进干什么?就算你是他表哥兼保镖,难道就不能跟在她身后?夏清歌身边那个位置上站着的,应该是老子我的啊!
三人坐下后,薛天衣随手把沈剑宇的那束鲜花丢到一旁,仿佛那不是花钱,而是毫无价值的东西,看得沈剑宇皱眉不已。
“夏小姐,我知道你很忙,一年到头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天南海北的飞来飞去进行演出,所以这次能邀请到你来,我很荣幸。”沈剑宇又叫了两杯咖啡,然后笑着道。
“沈先生还不是一样?毕业后自我创业,在米国创建了一家市值数亿美金的公司,堪称创业典型,所以能和沈先生见面,我也觉得很荣幸!”
夏清歌的手头也有一分沈剑宇的个人详细资料,没事的时候扫上一眼,因此对他也算有所了解,客气的回应道。
“哪里哪里,我那都是小打小闹,不值一提,倒是夏小姐的歌曲风靡全球华人世界,令我钦佩不已。”沈剑宇笑道。
“沈先生也听过我的歌吗?”夏清歌笑眯眯的道。
“听过!全都听过!”沈剑宇点头不迭的道:“夏小姐出道以来的所有专辑,我家里都有珍藏,而且每一张专辑我都听了不下十遍。有些歌曲,还是我和朋友聚会时必定点唱的!我在米国时,就听闻夏小姐声如天籁,人若仙子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,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!”
夏清歌“咯咯”娇笑道:“沈先生谬赞了!什么天籁、什么仙子,那都是别人的吹捧,其实我没那么优秀的!”
“不!”沈剑宇激动的道:“在我看来,夏小姐比这世上最优秀的女人,还要优秀十倍百倍!”
夏清歌和沈剑宇相谈甚欢,按理说这个时候,身为表哥兼保镖的薛天衣是不应该插嘴的,可他这个表哥兼保镖却是个十足十的冒牌货,一见两人相互客套,心里就有点发堵了,笑着插口道:“呵呵,沈先生你很有钱吗?”
沈剑宇被他打断和夏清歌的对话,心里有点不快,不过考虑到这是夏清歌的身边人,他就把这份不快惹在了心里,谦虚道:“还行吧,我的钱虽然和那些豪门巨豪相比起来不算多,但在米国,勉强可以混个温饱。”
“才能混个温饱?”薛天衣夸张的张大嘴巴,对夏清歌道:“表妹,我看你和这位沈先生还是算了,他自己才只能温饱,你要跟了他,以后还不受苦受累?你可是千金之躯,细皮嫩肉的,吃不得一点苦……唉,走吧走吧,不谈了!不谈了!”
说着提起夏清歌的手,作势就要离开。
日,老子说温饱,那不是在谦虚吗?老子手里有十几个亿的华夏币呢,说出来吓死你!沈剑宇对薛天衣这个电灯泡恨的牙根儿痒痒,但又无可奈何,见他拉着夏清歌就要走,慌忙说道:“开玩笑……开玩笑……两位别急,请坐下听我说好吗?”
夏清歌也没想到薛天衣的反应会这么强烈,被他拉起来后,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,心想现在就一走了之的话,沈剑宇不仅会尴尬,父亲那里也不好交待,听到沈剑宇的话后,向薛天衣使了个眼色,顺势坐了下去。
“呵呵,我这个表哥什么都好,就是太容易激动,不过他也是为了我好……你别介意啊沈先生!”夏清歌唇角微抿,嫣然一笑,又问道:“对了沈先生,你刚才……是有话要说吗?”(未完待续。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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