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远骑马不多,平时多是坐马车,骑倒是会骑,但骑术不精。
听了荒狼的话,刘远把目光放在荒狼的身上,果然,只见他骑在马上,全身非常放松,一脸的轻松自如,那身体好像还随着马的奔跑有节奏地晃动着,那动作,很自然,很流畅,好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,都不用理会那马一样,马跑马的,人干人的,到了一种人马合一的境界,再看看一旁的血刀,只见他的动作也大同小异。
对了,刘远突然醒悟到,要坐得稳,最重要的不是用力抓紧缰绳,也不是用力夹紧马腹,而是重心。
当马快速度奔跑时,那重心也会发生变化,如果没有把握好重心,那就只能用力去抓紧,而如果把所握好重心,那么就可以省下这一份气力,不光人省力,连马也得益菲浅,例如同一匹马,不同的人来骑,也会有快慢之别,这就是骑术的重要性。
明悟了这个道理,刘远马上就学着做出调整,让身体放松,慢慢摸索重心的位置和频率,果然,好像一下子就省力多了,骑了不到一个时辰,就是外眼人也看得出,刘远的骑术大有进步。
荒狼和血刀跟在旁边,看到这个情形也不由相互望了一眼,然后轻轻点点头。
孺子可教。
骑马,坐车,打磨望远镜,晚上无聊又不能打磨时,还去和长孙冲还有程怀亮他们聚上一聚,顺便联络一下感情,把关系搞好了,到时在战场上也有个照应。
一人双马,经过七天七夜的奔跑,终于临近岷州了。
“将军有令,所有人就地休息一个时辰。”
随着传令兵的一声令下,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,轻勒住马,不少士兵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。他们好好地休息一下。
天天伏马背上,刚开始时还挺有意思,慢慢就变成了一种折磨,不少士兵大腿根都磨起了血泡,他们可不像刘远那那样配有还算舒适的马车。最多也就是这匹马换到另一匹马。累得可是够呛的。
“刘兄,来,这里,一起取暧。”这时有士兵熟练地架起了一堆堆篝火取暧。长孙冲对刘远很对脾气,一坐下马上招呼刘远坐过来。
行军途中,候君集不仅是长辈,还是兵部尚书,隔了一代。交流起来有代沟,而程怀亮和他老子一样,是四肢发达的武夫,最合适的聊天对象,自然是刘远,谈诗论句、上至天文,下至地理,什么都说侃上一大通,就算是勾栏里的姐儿。也能什么黄金分割点、调情体位什么的说得头头是通,这可把长孙冲嘘得不轻,多次想拜刘远为师,只是刘远打死也不肯收而己。
程怀亮和候君集也在,亲兵很用心地拿出食物替四人烧烤。幸好这时冰天雪地,哪里都像一个天然的冰箱,带着肉食之类也不会变质,拿来烧烤最合适。在冰天雪地的环境里,吃上一口热食。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享受。
程怀亮一脚踩在雪地上,用脚碾了二下,把地上穴碾成雪泥,好像把自己的不满都发泄在那些雪地一样,郁闷地说:“该死的吐蕃狗,竟然犯我大唐,真该死。”
“对啊,以一蛮荑之国,竟敢进犯大唐,真是不自量力。”长孙冲打心眼里看不起吐蕃,在这冰天雪地里行李,一行还是几天,饶是坐马车,他的脸色也有一点苍白,不过一想到战功,再想像自己打了大胜仗,如大将军一般,骑在高头大马之上,在夹道相迎的道上向欢呼的人群行礼,接受他们的吹呼,到时候,自己心目中的女神,李丽质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吧。
想到这里,又高兴地说:“诸位努力,这次好好表现,建功立业,到时封妻荫子,也不枉世上活一遭。”
候君集点点头说:“此次我们深入腹地,没有补给,没有援兵,一切都靠自己,虽说吐蕃青壮,大都抽调一空,但绝不能轻敌,每一个士兵,都是大唐的精兵,每一个士兵,他的亲人都期望着他们平安归来,每个轻敌的念头、每一个错误的决策,都会让手下的将士送命,知道吗?”
“是,将军!”刘远、长孙冲还有程怀亮都齐声答应。
出门在外,都是军职相称,临出发时,李二封候君集为镇蕃将军。
“可惜,我们对吐蕃之地形,始终没有绘出详细的地图,只有大致的山川地形图,若不然,我的计划可以做得更全面,现在等于是摸着石头过河,只能见步行步了。”候君集有点遗憾地说。
候君集是智将一类,战术型大师,作战前会做各位推演,把每一步都算无遗漏,甚至连失败怎么处理也想好了对策,用他的话来说,往好的方面想,往坏的方面打算,可是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看着那简洁的地图,甚至有些地方还是空白的,就是他是战术大师,也只能望图兴叹。
刘远心中一动,一脸笑容地对候君集说:“候将军,属下有好东西要献给你。”
“不用了,上战场,各凭本事,送礼这一套,就免了。”候君集最烦就是这一套,再说一个个都是得罪不起的家伙,哪敢收他们的礼呢?
“我想,候将军看到这个,就会改变主意了。”刘远说完,拿出一个精致的单筒望远镜,呈到候君集而前,一脸自信地说。
候君集好奇地接过来,只见是一个奇怪的玩意,分成二截,一头大,一头小,感觉怪怪的,好像里面还有亮晶晶的东西,说什么的怪异。
“刘兄,这是什么东西?胡人带来的新玩意?怎么我没见过的?”候君集还没出声,一旁的程怀亮就好奇地问了起来。
长孙冲也附和道:“是啊,这玩意,倒是挺稀奇的。”
刘远把望远镜拿了回来,一脸神秘地说:“这是我啄磨出来的,这叫千里目。”
“千里目?什么意思?”长孙冲好奇地说。
望远镜,最初是名为千里目的,据记载,最早就元末明初由外邦传入,然后从唐朝王之焕那首《登鹳雀楼》取名的。全诗是:白日依山尽,黄河入海流。欲穷千里目,更上一层楼,从而取名为千里目,不过因为刘远的出现,提前了几百年,把这神器弄出来了。至于王之焕那小子。还要几十年才出世呢。
“你们听过千里眼,顺风耳吗?”
众人点点头,这是武王伐纣时民间流传的神话传说,很多人都听过。
刘远一脸严肃地说:“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目。”
长孙冲一脸不信地说:“刘兄。神话传说就是神话,哪能当真,你这是开玩笑的?”
“哈哈哈,刘兄,你比我还会吹。厉害,厉害。”程怀亮也不相信。
“不信?”
“不信!”
刘远也懒得和他们吵,向四周望了一下,很快就找到了目标,一个负责放哨的斥候,站得远远的,又下着点点的小雪,远远看去,只看到一个黑点。刘远指着前面负责探路的斥候说:“你们往前看,看到那个斥候没有?”
“看到,不过太远,看不清楚。”
“就是,这么远。知道是他,不过看不清楚。”
长孙冲和程怀亮老实地回答,候君集也正值壮年,远远望去。虽说自己眼力极佳,也是只能隐隐看着到一个人影。
刘远笑了笑。拿起望远镜,稍稍调好了焦距,然后自信地说:“来,你有用这个试试看,看的时候,另一只眼闭上,这样看得更清楚。”
“啊,是真的,我看到了他横刀和盔甲了,怎么看得这么清楚的?”
程怀亮性子比较急,一把抢了过来,有样学样地闭了一只眼,只是看了几眼,马上吃惊地吼起来:“真,真的,啊,这家伙解腰带干什么?”
看二人说得像真的一样,候君集再也忍不住了,一手夺过来,朝那个斥候看去,咦,奇怪了,刚才看得只有一团黑影,怎么这么清晰的,在千里目中,先是看到这位斥候的脸,连脸上的伤疤和胡子都看得清清楚楚,往下看,先是看到那挂在腰间长弓和横刀,再往下一看,候君集一下子楞住了:这家伙掏着“老二”在撒尿,一边撒一边右摇右晃,撒完后,身体还打了一个哆嗦,系腰带,然后用手在雪里里擦了擦,好像洗手一样,最后掏出一个小酒瓶喝了二口。
把千里目一放下,什么也看不出,再放在眼晴上,又看得清清楚楚,一时间,候君集好像乡下的土包子一样,双眼瞪得快要掉了,嘴巴张得大大的,半天也没合拢。
“来人,把前面派出斥候唤回来问话,马上。”候君集突然大声叫道。
“是”
很快,那一头雾水的斥候就被亲兵叫了回来。
“将军。”那斥候一看到候君集,马上恭恭敬敬地行礼,虽说这候将军一直盯着自己的剑看有点奇怪。
自己不会是这将军大人的私生子吧?要是这样,那就大发了。
候君集暗暗吃了一惊,这斥候的模样,和千里目里看到的一模一样,没有半点出入。
“刚才你执勤,是不是撒了一泡尿,用雪擦了手,然后还喝了二口酒?”候君集一边说,一边在他怀里一探,果然掏出一小瓶烈酒。
“将军”那士兵吓得面色都惨白了,自己那么远干的事,将军好像一清二楚,连自己喝了几口酒都说了出来,简直就是神了,他连忙跪在地上,连磕了三个响头说:“将军饶命,将军饶命,小的就是太冷了,又不能生火,只好喝二口烈酒取暧,下次不敢了,下次不敢了。”
军中禁止酒,这斥候还是在执行任务中喝了酒,还让候君集发现,能不害怕吗?
和自己看到的一模一样,候君集看着手里那个单筒望远镜,眼里出现了一抹炙热,好像一个色狼发现一个落单的绝色美女一般,差点就没流口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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